山西強化煤礦安全再出新規
生產礦井必須六證齊全、煤礦“六大員”必須具備相關條件,10類問題礦井必須立即停工停產整頓,建立煤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對事故礦井及相關責任人繼續實施嚴懲制度……日前,山西省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規定》,從企業主體責任、停工停產整頓、安全監管責任、行政處罰和責任追究等五個方面,做出明確要求,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隨著整合煤礦兼并重組工作的結束,全省煤礦進入現代化礦井建設時期。全省重組整合保留的922座礦井,有778座要進行技改建設。截至今年5月底,已批準開工報告719座,開工673座。這些礦井的地質條件復雜,地質資料不全、不準,火區、積水等情況不明,建設過程中不確定的安全隱患增多。
適時出臺的煤礦安全規定首先要求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其中,對生產礦井“六證”、煤礦“六大員”、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安全隱患排查、閉合導線測量內容做出詳細規定;明確10類不合法礦井必須立即停工停產整頓,涵蓋了辦礦主體、證照證件、安全培訓、通風管理、瓦斯和水害防治、礦井圖紙、勞動用工、持證改造等方面。《規定》還從建立“一崗雙責”、落實掛牌責任制等7個方面,要求各級政府和煤炭部門嚴格履行安全監管責任。
該《規定》對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行政處罰和責任追究的要求更加嚴苛。凡發生較大以上(包括較大)事故的煤礦主要負責人,將吊銷其主要負責人的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終身不得擔任礦長職務。凡謊報或者瞞報煤礦事故的,對事故煤礦處200萬元的罰款,對事故煤礦主要負責人處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罰款。凡1年內連續發生2次較大事故的,一律比照重大事故處理,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山西省將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礦井,實行整頓恢復機制。發生一般事故的整頓恢復1個月;發生較大事故的整頓恢復3至6個月;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整頓恢復1年。整頓結束后,履行復工復產驗收程序,驗收合格方可復工復產。
今年上半年,山西省還出臺了煤礦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多項標準和相關實施方案等,促進現代化礦井建設,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推薦產品
同類文章排行
- 專業數據恢復設備 打造軍隊信息化銅墻鐵壁
- 山西強化煤礦安全再出新規
- 視頻會議和協同辦公市場為企業和經銷商提供了重大的機會
- 全球聯網范疇內“RFID的時代”已加速到來
- 年終大盤點之一:博弈2012
- 礦山調度管理邁入移動互聯網時代
- 科技成雅安地震救災中堅 各自為戰統籌缺位
- 國務院出臺意見推進信息化的發展切實保障信息安全
- 國家“十二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報告
- 光進銅退:趨勢明顯過程漫長
最新資訊文章
- 恭祝恒安通信成功中標“煤礦綜合自動化平臺系統(含環網)”項目
- 恭賀恒安通信成功中標“霍州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第八批機電設備采購”項目
- 熱烈恭賀恒安通信中標“蒙大礦業納林河二號礦井膠輪車運輸監控系統采購”項目
- 為什么必須要實施集中調度指揮?
- 平煤股份二礦多媒體調度監控指揮系統
- 中平能化總調度室視頻聯動調度監控指揮系統
- 平頂山神馬工程塑料有限責任公司調度大屏指揮系統
- 河南神馬氯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調度監控指揮系統
- 合作與支持
- 七·一──黨的生日
您的瀏覽歷史







